主必赶出她打败她海上的权利;她必被火烧灭 -撒迦利亚书9:4
此文来自于圣经-撒迦利亚书,
和合本原文:9:4主必赶出她,打败她海上的权利;她必被火烧灭。
新译本:看哪!主必夺去她的一切,摧毁她海上的势力,她必被火吞灭。
和合本2010版: 看哪,主必赶出它,重创它海上的势力,它必被火吞灭。
思高译本: 看,吾主必要佔据她,把她的财富抛入海中;她必为火所吞灭。
吕振中版:但是你看,主必夺取她的产业,将她的资财击落海中,她本身呢、必被火烧灭。
ESV译本:But behold, the Lord will strip her of her possessions and strike down her power on the sea, and she shall be devoured by fire.
文理和合本: 主必逐之、摧其权势于海、邑为火焚、
神天圣书本: 视哉神主驱逐他、并将于海而攻击他之力、又将使他以火被吞着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惟我耶和华、将加驱逐、以其货财、掷于海中、焚燬城邑、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却耶贺华将驱之出。投之力于海。使被焚吞以火。
马殊曼译本经文: 却耶贺华将驱之出。投之力于海。使被焚吞以火。
现代译本2019: 但主一定要把它的一切拿走,把它的财富丢到海里,这城要被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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