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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一个人在这事上越分欺负他的弟兄;因为这一类的事主必报应正如我预先对你们说过、又切切嘱咐你们的 -帖撒罗尼迦前书4:6

此文来自于圣经-帖撒罗尼迦前书,

和合本原文:4:6不要一个人在这事上越分,欺负他的弟兄;因为这一类的事,主必报应,正如我预先对你们说过、又切切嘱咐你们的。

新译本:谁也不要在这事上越轨,佔弟兄的便宜,因为这一类的事,主必报应。这是我们从前告诉过你们,又严严警戒过你们的。

和合本2010版: 不准有人在这事上越轨,佔他弟兄的便宜;因为这一类的事,主必报应,正如我预先对你们说过,又切切警告过你们的。

思高译本: 在这样的事上,不要侵犯损害自己的弟兄,因为主对这一切是要报复的,就如我们先前已说过,已证明过的,

吕振中版:他要你们各人在这事上不越分、而佔他弟兄的便宜;因爲关于这一切事、主是处罚者;这也是我们先前对你说过、而郑重证明的。

ESV译本:that no one transgress and wrong his brother in this matter, because the Lord is an avenger in all these things, as we told you beforehand and solemnly warned you.

文理和合本: 勿踰閑、欺乃兄弟、凡如此者、主必报之、如我昔告尔而证之也、

神天圣书本: 且勿有以事相欺诡厥弟兄者、盖主酧罪此诸端、如吾先已云、而証焉。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慾不可纵、伤乃良朋、主必伸其冤、我素丁宁告尔、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且无人以故相欺骗厥弟兄者。盖主报此诸般罪。如吾先已云而証焉。

马殊曼译本经文: 且无人以故相欺骗厥弟兄者。盖主报此诸般罪。如吾先已云而証焉。

现代译本2019: 在这种事上,不可以有对不起同道或佔他便宜的行为。我们已经向你们说过,警告过你们:主一定要惩罚那些犯这种过错的人。

相关链接:帖撒罗尼迦前书第4章-6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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