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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毛衣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启示录11:3

此文来自于圣经-启示录,

和合本原文:11:3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毛衣,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新译本:我要赐能力给我那两个穿着麻衣的见证人,他们要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和合本2010版: 「我要赐权柄给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粗麻衣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

思高译本: 可是,我要打发我的两位证人,穿着苦衣,做先知劝人,共一千二百六十天。」

吕振中版:我要赐权柄叫我那两个捨生作证人披着麻衣传讲神言、一千二百六十天。』

ESV译本:And I will grant authority to my two witnesses, and they will prophesy for 1,260 days, clothed in sackcloth.”

文理和合本: 我将使我二证者、衣麻预言、凡一千二百六十日、

神天圣书本: 我将施我两个証以权、且伊将穿粗布而出预言一千二百六十日之间。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我将使二证者衣綌传道、凡一千二百有六旬、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且吾将赐吾两証者以权。伊将衣粗布而预言一千二百六十日之间。

马殊曼译本经文: 且吾将赐吾两証者以权。伊将衣粗布而预言一千二百六十日之间。

现代译本2019: 我要差遣两个穿着麻衣的见证人;他们要传讲上帝的信息一千两百六十天。」

相关链接:启示录第11章-3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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