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毛衣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启示录11:3
此文来自于圣经-启示录,
和合本原文:11:3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毛衣,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新译本:我要赐能力给我那两个穿着麻衣的见证人,他们要传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和合本2010版: 「我要赐权柄给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粗麻衣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
思高译本: 可是,我要打发我的两位证人,穿着苦衣,做先知劝人,共一千二百六十天。」
吕振中版:我要赐权柄叫我那两个捨生作证人披着麻衣传讲神言、一千二百六十天。』
ESV译本:And I will grant authority to my two witnesses, and they will prophesy for 1,260 days, clothed in sackcloth.”
文理和合本: 我将使我二证者、衣麻预言、凡一千二百六十日、
神天圣书本: 我将施我两个証以权、且伊将穿粗布而出预言一千二百六十日之间。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我将使二证者衣綌传道、凡一千二百有六旬、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且吾将赐吾两証者以权。伊将衣粗布而预言一千二百六十日之间。
马殊曼译本经文: 且吾将赐吾两証者以权。伊将衣粗布而预言一千二百六十日之间。
现代译本2019: 我要差遣两个穿着麻衣的见证人;他们要传讲上帝的信息一千两百六十天。」
相关链接:启示录第11章-3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