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摸了甚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可憎之物吃了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利未记查经7:21
和合本原文:7:21有人摸了甚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可憎之物,吃了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肉,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新译本:人若是摸了任何不洁,或是人的污秽,或是牲畜的污秽,或是任何不洁净的可憎之物,然后吃献给耶和华的平安祭的肉,那人必从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
和合本2010版:若有人摸了不洁之物,无论是人体的不洁净,或是不洁的牲畜,或是不洁的可憎之物([7.21]「可憎之物」:有古卷是「羣聚动物」。),再吃了献给耶和华平安祭的肉,这人必从民中剪除。」
思高译本: 若有人接触了任何不洁,或不洁的人,或不洁的禽兽,或任何不洁之物,而吃了献与上主和平祭的祭肉,这人应由民间刬除。」
祭牲不可吃的部分
吕振中版:人若触着甚么不洁净、无论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口、或是任何不洁净的昆虫①,而去喫属永恆主的平安祭的肉,那人就必须从他的族人中被剪除。』
ESV译本:And if anyone touches an unclean thing, whether human uncleanness or an unclean beast or any unclean detestable creature, and then eats some flesh from the sacrifice of the LORD's peace offerings, that person shall be cut off from his people.”
文理和合本: 如人扪不洁、或不洁之人、或不洁之兽、或不洁可憎之物、而食归耶和华之酬恩祭肉、必绝于民中、○
神天圣书本: 又也、倘有人拊何不净之物、即如人之污、或污兽、或何可恶之污物、而尚且食属神主平和献祭之肉、则必该被绝于己民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如人扪他人之不洁、或兽污、或可憎之秽物、为其所玷、而食归我之祭肉、必绝之民中。○
禁食牛羊脂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又魂或摩秽物。如人之不洁处。或不洁之兽。或可恶之物。而食所属耶贺华和祭之牲。其魂必见殄于厥民之中也。○
马殊曼译本经文: 又魂或摩秽物。如人之不洁处。或不洁之兽。或可恶之物。而食所属耶贺华和祭之牲。其魂必见殄于厥民之中也。○
现代译本2019: 若有人在接触了礼仪上不洁净的东西后吃这种祭肉,无论所接触的是人或兽,或任何不洁之物,他必须从上帝的子民中开除。
相关链接:利未记第7章-21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