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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 -利未记查经4:6

此文来自于圣经-利未记,

和合本原文:4:6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

新译本:祭司要把指头蘸在血里,在耶和华面前向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

和合本2010版:祭司要把手指蘸在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

思高译本: 将手指浸在牲血裏,在上主面前向圣所帐幔洒血七次;

吕振中版:祭司要把指头蘸在血裏,在永恆主面前、对着圣所的帷帐弹点儿血七次。

ESV译本:and the priest shall dip his finger in the blood and sprinkle part of the blood seven times before the LORD in front of the veil of the sanctuary.

文理和合本: 染指其中、在耶和华前、对圣所之㡘而洒者七、

神天圣书本: 且其司祭者必手指探入其血、而洒其血七次、于神主之前、在圣所帘之前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染指其中、洒于圣室之帘、及我前者、凡七、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祭者以指沁血而七洒于耶贺华前。即圣所之帐前。

马殊曼译本经文: 祭者以指沁血而七洒于耶贺华前。即圣所之帐前。

现代译本2019: 用指头蘸血,在圣所的帐幔前洒七次,

相关链接:利未记第4章-6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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