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幔子弹血七次 -利未记查经4:17
此文来自于圣经-利未记,
和合本原文:4:17把指头蘸于血中,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幔子弹血七次,
新译本:祭司要把指头蘸在血里,在耶和华面前,向着幔子,弹血七次;
和合本2010版:祭司要用手指蘸一些血,在耶和华面前对着幔子弹七次,
思高译本: 将手指浸在牲血裏,在上主面前向帐幔洒血七次。
吕振中版:祭司要用指头蘸点儿血,在永恆主面前、对着帷帐弹七次。
ESV译本:and the priest shall dip his finger in the blood and sprinkle it seven times before the LORD in front of the veil.
文理和合本: 染指其中、在耶和华前、对㡘而洒者七、
神天圣书本: 时其司祭者必以手指探入其血而洒之七次、于神主之前、即于帘之前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染指其中、洒于圣室之帘、及我前者、凡七、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又点几许血于众者堂内耶贺华前之祭台角上。
马殊曼译本经文: 又点几许血于众者堂内耶贺华前之祭台角上。
现代译本2019: 用指头蘸血,在圣所的帐幔前洒七次,
相关链接:利未记第4章-17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