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 -以弗所书4:28
此文来自于圣经-以弗所书,
和合本原文:4:28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
新译本:偷窃的,不要再偷,却要作工,亲手作正当的事,使自己可以把所得到的,分给缺乏的人。
和合本2010版: 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勤劳,亲手( [ 4.28] 有古卷没有「亲手」。)做正当的事,这样才可以把自己有的,分给有缺乏的人。
思高译本: 那以前偷窃的,不要再偷窃,却更要劳苦,亲手赚取正当的利润,好能赒济贫乏的人。
吕振中版:偷窃的别再偷窃了;宁可劳苦、亲手作正经事,好有敷余、可分给缺乏的人。
ESV译本:Let the thief no longer steal, but rather let him labor, doing honest work with his own hands, so that he may have something to share with anyone in need.
文理和合本: 窃者勿复窃、宁服劳、手作善工、得以济乏、
神天圣书本: 原偷者、再无偷、更以手行善工、以得周济有急者、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窃者勿复窃、宁服劳、善工作、得以周贫乏、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既盗者勿再盗。宁用手作良工以济急者。
马殊曼译本经文: 既盗者勿再盗。宁用手作良工以济急者。
现代译本2019: 从前偷窃的,不可再偷窃;要靠双手诚实工作才能够帮助贫穷的人。
相关链接:以弗所书第4章-28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