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民数记35:31
此文来自于圣经-民数记,
和合本原文:35:31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新译本:犯了死罪,故意杀人的,你们不可收取赎价代他赎命,因为他必被处死。
和合本2010版:那犯死罪的杀人犯,你们不可收赎价来代替他的命;他必须被处死。
思高译本: 对于被判死刑的杀人犯,你们不可取赎命金,因为他应该死。
吕振中版:故意杀人的就是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去代替他的命;他必须被处死。
ESV译本:Moreover, you shall accept no ransom for the life of a murderer, who is guilty of death, but he shall be put to death.
文理和合本: 故杀人者、不得以金赎其命、必杀毋赦、
神天圣书本: 又为兇手之命、尔不可收赎回、其坐死罪而固然必死之。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杀人者不得以金赎、必死毋赦。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又勿为死罪兇手之命取赎然彼必置于死。
马殊曼译本经文: 又勿为死罪兇手之命取赎然彼必置于死。
现代译本2019: 杀人者必须偿命,不能用金钱赔偿而逃避惩罚。
相关链接:民数记第35章-31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