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华因自己公义的缘故喜欢使律法(或译:训诲)为大为尊 -以赛亚书42:21
此文来自于圣经-以赛亚书,
和合本原文:42:21耶和华因自己公义的缘故,喜欢使律法(或译:训诲)为大,为尊。
新译本:耶和华为自己公义的缘故,喜欢使律法为大为尊。
和合本2010版: 耶和华因自己的公义,乐意使律法为大为尊。
思高译本: 上主为了自己的仁义,本来愿意把法律发扬广大,
吕振中版:永恆主爲自己的义气的缘故喜欢使他所指教的光大显扬。
ESV译本:The LORD was pleased, for his righteousness' sake, to magnify his law and make it glorious.
文理和合本: 耶和华为己之义、喜弘法律、而尊重之、
神天圣书本: 神主因他的义行、而善然、且他将使其律得威然、而使之得尊然矣。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然我耶和华欲践前言、彰我律例、明我法度、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耶贺华大悦为厥善义。及将尊着其律而使之荣。
马殊曼译本经文: 耶贺华大悦为厥善义。及将尊着其律而使之荣。
现代译本2019: 上主一心要伸张正义;
相关链接:以赛亚书第42章-21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