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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华既喜悦选你们作他的子民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弃你们 -撒母耳记上12:22

此文来自于圣经-撒母耳记上,

和合本原文:12:22耶和华既喜悦选你们作他的子民,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弃你们。

新译本:耶和华为了自己的大名的缘故,必不丢弃他的子民,因为他喜欢使你们作他的子民。

和合本2010版: 耶和华必因他大名的缘故不撇弃他的子民,因为耶和华喜悦你们作他的子民。

思高译本: 上主为了自己的大名,决不抛弃自己的百姓,因为上主喜欢你们作他的百姓。

吕振中版:永恆主爲了他至大之名的缘故、必不丢弃他的人民,因爲永恆主喜欢使你们做属他的子民。

ESV译本:For the LORD will not forsake his people, for his great name's sake, because it has pleased the LORD to make you a people for himself.

文理和合本: 耶和华既喜立尔为己民、必因其大名、不汝离弃、

神天圣书本: 故汝等勿怕、盖神主因己之大名、而必不弃厥民、盖因神主自悦立汝等为厥民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耶和华既欢然、以尔为民、必不汝遐弃、以尊崇己名。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耶贺华为厥大名而将弗弃厥民。因耶贺华喜使尔为厥民耳。

马殊曼译本经文:耶贺华为厥大名而将弗弃厥民。因耶贺华喜使尔为厥民耳。

现代译本2019: 上主会守住他的诺言,绝不丢弃你们,因为他决定要你们作他自己的子民。

相关链接:撒母耳记上第12章-22节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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