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赦免罪孽和过犯;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民数记14:18
和合本原文:14:18『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赦免罪孽和过犯;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新译本:『耶和华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他赦免罪孽和过犯;绝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罪孽,自父到子,直到三四代。』
和合本2010版:『耶和华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他赦免罪孽和过犯,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惩罚人的罪,从父到子,直到三、四代。』
思高译本: 上主缓于发怒,富于仁慈,宽赦过犯和罪过,但决不豁免惩罚,父亲的过犯,要向子孙追讨,直到三代四代。
吕振中版:「永恆主不轻易发怒,乃有丰盛的坚爱;他饶赦罪愆、过犯;万不以有罪爲无罪,乃是要察罚罪愆,从父亲到儿子、到三四代。」
ESV译本:‘The LORD is slow to anger and abounding in steadfast love, forgiving iniquity and transgression, but he will by no means clear the guilty, visiting the iniquity of the fathers on the children, to the third and the fourth generation.’
文理和合本: 耶和华迟于发怒、富有恩惠、宥愆赦过、惟当罚者、必不义之、以父之罪、加诸子孙、至三四世、
神天圣书本: 神主乃常忍耐、大恤怜、赦愆与罪恶、并不白释、乃临父之罪于子孙上、至三四代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耶和华恆忍、施恩之上帝、人蹈罪愆、可蒙赦宥、恆于恶者不蒙赦宥、祸及其身、自父及子、至三四世。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耶贺华乃忍耐。大慈悲。赦罪恶。惟勿净彼不改过者之罪。察其祖父之恶。加及其第三四代之嗣。
马殊曼译本经文: 耶贺华乃忍耐。大慈悲。赦罪恶。惟勿净彼不改过者之罪。察其祖父之恶。加及其第三四代之嗣。
现代译本2019: 『我是上主;我不轻易发怒。我有丰盛的慈爱;我赦免罪恶和过犯。然而,我一定要因父母的罪而惩罚他们的子孙,甚至到第三第四代。』
相关链接:民数记第14章-18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