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人在田野里摸了被刀杀的或是尸首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就要七天不洁净 -民数记19:16
此文来自于圣经-民数记,
和合本原文:19:16无论何人在田野里摸了被刀杀的,或是尸首,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就要七天不洁净。
新译本:在田间摸了被刀杀死的,或是自己死的尸体,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就必不洁净七天。
和合本2010版:任何人在田野裏摸了被刀杀的,或自然死的,或人的骨头,或坟墓,就必不洁净七天。
思高译本: 凡在田野间摸了一个为刀所害,或自死的人,或人的骨骸,或坟墓的人,七天之久不洁。
吕振中版:无论何人在田野上触着被刀刺死的、或自己死的、或是人类的骨头、或是坟墓、就不洁净七天。
ESV译本:Whoever in the open field touches someone who was killed with a sword or who died naturally, or touches a human bone or a grave, shall be unclean seven days.
文理和合本: 在野见杀于刃者、或自毙之尸、或人骨、或荒冢、扪之者必蒙不洁、历至七日、
神天圣书本: 又凡拊着人尸被剑杀于野处、或何死尸、或人之骨、或冢墓、则必当不净待满七日。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在野有见杀者、或自毙之尸、或人骨、或荒冢、凡扪之者、必蒙不洁、迨七日乃免。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又在野被杀以刀者。与死尸。人骨。及窀穸。凡摩之。则被污七日。
马殊曼译本经文: 又在野被杀以刀者。与死尸。人骨。及窀穸。凡摩之。则被污七日。
现代译本2019: 有人在户外接触到被杀或自然死去的人,或接触到死人的骨头或坟墓,他就七天不洁净。
相关链接:民数记第19章-16节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