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未曾加害与你不可无故与他相争 -箴言3:30
此文来自于圣经-箴言,
和合本原文:3:30人未曾加害与你,不可无故与他相争。
新译本:如果人没有加害于你,你不可无故与他相争。
和合本2010版: 人若未曾加害你,不可无故与他相争。
思高译本: 若他人没有加害你,你不应与他无端争辩。
吕振中版:人若未曾加害于你,你不可无缘无故同他相争。
ESV译本:Do not contend with a man for no reason, when he has done you no harm.
文理和合本: 人未加害于尔、勿无端与之争、
神天圣书本: 人既未害尔、则勿无故而同他争也。
文理委办译本经文: 人不害尔、尔勿与争。
施约瑟浅文理译本经文: 若其无所伤汝。无故勿与相争。
马殊曼译本经文: 若其无所伤汝。无故勿与相争。
现代译本2019: 人家没有伤害你,不可无故跟他争吵。
相关链接:箴言第3章-30节注释